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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残疾人养狗补助多少取消养犬管理费严管

2024-11-14 来源:橙子资讯

备受关注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有最新进展。日前,《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与此前的送审稿相比,草案修改稿取消养犬管理费用,提出养犬登记证、犬牌统一免费制发,根据自愿申请原则为犬只植入电子识别标识。

养犬登记证、犬牌统一免费制发

此前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送审稿)》提出,养犬管理费为每只犬第一年300元,第二年起每年200元。而草案修改稿中,取消养犬管理费用,提出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时,养犬登记证、犬牌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统一免费制发,禁止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养犬登记证、犬牌。养犬登记证、犬牌损毁或者遗失的,养犬人应当申请补发,并缴纳相关成本费用。

草案修改稿还提出,根据自愿申请原则为犬只植入电子识别标识。

养犬严格管理区 实行登记制度

根据草案修改稿,养犬管理实行分区域管理,分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本市街道办事处辖区为养犬严格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镇辖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实行养犬备案制度。

居民申请养犬需要哪些条件?该草案修改稿规定,严格管理区内居民申请养犬登记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且独立的住所;(四)犬只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种类和数量。

家中养犬的市民可以到哪里进行登记申请?根据该修改稿,申请养犬登记的,申请人应当通过养犬管理服务系统或者向住所地所在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或者其指定的养犬登记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居民申请养犬的,持个人身份证明、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明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

犬只外出,使用2米以下的犬绳

如何避免犬只伤人,是市民颇为关注的。相关数据统计,佛山犬只数量约29.6万只,2015年、2016年、2017年,佛山分别有5.7万、6.8万、8.2万人次接受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近三年来犬伤门诊就诊数量以每年20%速度增长。

草案修改稿对规范养犬、文明养犬,进行了详细规定,提出严格管理区内,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为犬只佩戴相应犬牌;(二)用犬绳牵领并佩戴口嚼或者嘴套等防护器具,或者装入笼内;(三)有效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四)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五)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六)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还要求用犬绳牵领时,应当使用长度为2米以下的犬绳;在人多拥挤场合和电梯内应当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

严管区每户限养一只,超养罚款

草案修改稿对居民养犬的数量进行了限制。其中规定, 严格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犬。而对于超过规定饲养数量的,将给与相应处罚。草案修改稿规定,在严格管理区超过规定数量养犬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没收超养普通犬只,每超养一只处1000元罚款。

在严格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或者在一般管理区内未对烈性犬实行圈养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没收犬只,对单位并处每只5000元罚款,对个人并处每只2000元罚款。

严格管理区个人犬只未登记罚款2000元

根据草案修改稿,在严格管理区内,未经登记养犬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现场办理登记;拒不配合办理的,没收犬只,对单位并处每只5000元罚款,对个人并处每只2000元罚款。

同时规定,遗弃犬只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领回犬只;拒不领回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并处每只2000元罚款。

犬只粪便未即时清理罚200元

草案修改稿规定,犬只外出要佩戴犬牌、犬绳牵领、避让行人等,而“未遵守犬只外出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每只2000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200元罚款。”

其中还提到,对犬只的粪便未即时清理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处二百元罚款。

犬只伤人,犬主未立即送伤者就诊罚2000元

犬只伤人,犬主人未履行相关责任,将如何处罚?草案修改稿提出,养犬人或者管理人未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并处二千元罚款。

养犬人或者管理人未将伤人犬只送至犬只留检场所的,处二千元罚款。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将伤人犬只送至犬只留检场所。

修改稿还规定,养犬人一年内被行政机关处罚累计达三次,或者被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的,自最后一次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据佛山市人大消息,《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拟于12月提交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

市民看法

规定比较细,具体如何落实?

就《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相关条款,南都记者对市民进行了采访,受访者对此有赞有弹。支持者认为,对犬只外出管理的规定十分赞同,特别是狗绳牵引、戴嚼子,能较为有效地避免犬只伤人。而质疑声音也有,比如家里饲养2只狗的怎么办?如此细化的规定如何落实?由谁监督?特别是违规养犬的处罚如何到位?

取消管理费,很支持

住在禅城的刘女士,经常到小区遛狗。她认为取消管理费很合理,“一来,管理费由谁收取,用于什么地方,我们并不清楚。二来,收取管理费后,可能会让有的人觉得交了管理费就没事了。”她赞同对每只狗进行登记发狗牌,不过对罚款表示质疑,“罚款的金额是根据什么得来的,用于什么地方也不是很清晰”。

刘女士出门遛狗一直都有牵狗绳,而且会携带处理狗粪便的纸张。“有的人让狗在路上乱跑且随地大小便,这些应严加管理。之前也有被狗吓到的经历,在小区散步时突然冲出一只狗,我觉得养狗的人一定要注意这些。”

受访者王先生表示,自己家里养了2只狗,家里老人和孩子都特别喜欢,他住在划定的严格管理区内,“如果限养一只,另一只怎么办?”

狗绳过长容易引发事故

阿丽是上班一族,住在禅城石湾镇街道。她有时晚上加班,会比较晚回家,碰到夜晚遛狗的人。“那些遛狗不牵狗绳的,任由狗到处跑,有的狗会突然冲出来,很容易吓到老人和小孩,所以很支持对养犬规范管理。”她说,其实牵过长的狗绳,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现在不少人骑自行车,如果没有注意到狗绳可能会被绊住,所以对狗绳长度进行限制比较合理。她赞同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不过最重要的是要落到实处”。

此前,南方都市报就《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过线上调研,引发不少关注,吸引超过4000名网友参与投票。投票结果显示,支持该条例的占57.1%;反对及认为需要完善的占比约42.9%。其中,对于违规养犬的处罚规定,一位网友就谈道:“每年犬只伤人案例不少,噪音扰民也不少见,真正处罚起来,得花费多少执法力量取证、执行。还有对犬只的粪便未及时清理处以罚款,若是没人看见并举报,怎么罚?”

他山之石

深圳:犬只伤人后实施暂扣

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深圳养狗不用交管理费,但仍要实行养犬登记。“未经登记养犬的,每只处以500元罚款;逾期仍不补办登记的,每只处以2000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

还规定,养犬人不按规定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或者限制犬只进入的场所的,管理单位可以暂扣其犬只,由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此外,犬只伤人的,由区主管部门对伤人犬只实施暂扣,连续进行医学观察七日,以确认是否患有狂犬病。有关费用由养犬人承担。

杭州:违规养犬最高罚1万元

根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没收犬只,对单位养犬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养犬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还规定,对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而对犬只伤人处罚方面,规定指出,犬只伤人或致人患病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捕杀或没收其犬只,对养犬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统筹:游曼妮 采写:南都记者 刘军艳

摄影:南都记者 郑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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