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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卿不会起名孩子起名能随父母以外的姓吗

2025-10-21 来源:悦维资讯

山东某地,李楠与张小夏是一对通过在线玩游戏认识的情侣,2023年1月登记结婚,步入婚姻的殿堂。2023年11月25日,张小夏生下一女。因李楠与张小夏皆酷爱玩游戏,夫妇二人决定给女儿起名为“上官卿卿”,并以“上官卿卿”为名办理了新生儿出生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及新生儿落户备查登记。

2023年12月,李楠前往住所地派出所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被民警告知拟被登记人员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即姓“李”或者“张”,否则不符合办理出生登记条件。

但李楠坚持以“上官卿卿”为姓名为女儿申请户口登记,派出所遂依照《民法典》第1015条之规定,于当日作出拒绝办理户口登记的决定。

为此,李楠和张小夏很是苦恼,准备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孩子的姓名权,是否可行。

小编帮帮答:

我们先看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根据法律规定,行使姓名权要求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李楠与张小夏给孩子的起名“上官卿卿”仅因为二人皆酷爱玩游戏。作为其女儿的法定扶养人,女儿的姓氏既非父姓、母姓,也非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其名字不符合姓名权的行使要求。

李楠与张小夏前往派出所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被告知不符合办理出生登记条件。但二人坚持以“上官卿卿”为姓名为女儿申请户口登记,派出所依法于当日作出拒绝办理户口登记的决定。

派出所为行政机关,李楠与张小夏为行政相对人,在这一法律关系中,二者不是平等主体

,二者之间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是民事法律法律关系,所以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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